本會將根據年度計劃的安排,組織開展由會長會議成員、理事、會員不同層級參加的各種會議、培訓、考察等活動。為激發本會會員參與活動的自覺性,嚴肅本會組織紀律,提高執行力,確?;顒拥膮⒌铰?,體現新生代的團隊精神?,F根據《章程》“自我監督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發展”的要求,特制定本考核管理暫行辦法。
本會將根據年度計劃的安排,組織開展由會長會議成員、理事、會員不同層級參加的各種會議、培訓、考察等活動。為激發本會會員參與活動的自覺性,嚴肅本會組織紀律,提高執行力,確?;顒拥膮⒌铰?,體現新生代的團隊精神?,F根據《章程》“自我監督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發展”的要求,特制定本考核管理暫行辦法。
一、考核對象與范圍
1、考核對象:會長會議成員、理事及會員。
2、考核范圍:各類會議、培訓、考察等各種活動。
二、基本要求
1、全體會員要積極踴躍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類活動,并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。
2、班子成員要率先垂范,科學安排時間,積極帶頭參加各類活動,并認真履行分工職責。
3、秘書處要提前一周,將會議及活動通知參加對象,以便參加者提前安排時間。
三、請假及考核規定
1、建立“請假制度”:應參加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,應向秘書處報告,經分管本次活動的負責人批準同意后,視為“有效請假”。
2、建立“未參加人員報告制度”:秘書處及各活動組負責人應做好會議、活動簽到工作,并將未參加人員名單報告執紀監督負責人。
3、會員參加活動情況將作為本會年終評優、職務安排和各類政治安排推薦的重要依據。
四、會長會議成員缺席樂捐制度
1、遲到與早退的每次樂捐500元,缺席的每次樂捐1000元。此外,應參加而未能參加的人員,應承擔活動安排所造成的費用損失(如交通費、食宿費等)。
2、樂捐執行及跟蹤:未參加者應在活動當日向本會執紀監督指定人員交納樂捐款;若遺忘等原因,未及時樂捐的,執紀監督負責人應及時跟蹤提醒,依規收取。
3、款項的管理與使用:樂捐款設獨立賬戶,??顚S茫ㄓ糜跁L會議成員活動)。
4、年度公布樂捐款收取和使用情況,接受會員監督。
五、各俱樂部、救援隊、“思享匯”活動的考核辦法在各活動管理細則或暫行管理辦法中明確。